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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變帶來醫治/亨利‧克勞德博士/1997年學園出版

9/9 第一章 恩典與真理

「忙」出差至地球認識了「恩典」之神與「真理」之神,「忙」為這兩位地球人的神下了個註解:
「恩典」之神 = 超仁慈 = 有熱情、重關係
「真理」之神 = 超嚴謹 = 限定界限、結構分明

而書本強調的「基督」思想:
恩典是神對無功之人的恩惠。恩典是無條件的愛與接納。
真理就是真實的,他指出事情的真相。

乍看之下,恩典與真理這兩項人類重要的成長因素,「忙」與「基督」的觀點是很像,但「忙」看到的地球人追隨恩典與真理之神是分開的,延伸它的註解:
沒有真理的「恩典」= 超仁慈 = 有熱情、重關係 = 放縱 = NP
沒有恩典的「真理」= 超嚴謹 = 限定界限、結構分明 = 論斷 = CP

真理缺了恩典,會使用過多的律法,原以為嚴謹規範,可使生活行於正軌之上的,往往帶出更多的罪惡感、憂慮、忿怒、以及其他痛苦的情緒經驗,書中p.11 路得與宣教父親就處於此狀況。

恩典缺了真理,展現出全然的接納、保護,如此的對待易養成缺乏界限和紀律,原以為會是充滿美好的,卻帶來混亂的生活型態,書中p.15 山姆與守寡母親就處於此狀況。

把兩者合併是否好些?套用王美政老師最喜歡的數學方式解釋:
沒有真理的「恩典」+ 沒有恩典的「真理」
= 0 x 「恩典」+ 0 x 「真理」
= 0
= 沒有關係、沒有結構

身為地球的一份子,可想想在家中與家人的互動是屬於…………..反省與親子或與家人的狀況之前,先來說說書中另一觀點吧!

由「基督」看恩典與真理:
p.5我們的神是一位「充充滿滿有恩典、有真理」的神。 神就是愛。
p.16律法本是借著摩西傳的,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。
如此的敘述,告訴讀者基督徒的那位神(之後我簡稱上帝or耶穌),將「恩典與真理」融合運作產生出「愛」。

Q1:上帝所作的事,我那做得到呀?!
A:p.3 我們是被造成「像」神的。
因此我可向上帝學習,很有進步的空間。

Q2:既然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,為什麼我不能像祂做得那樣好?
A:p.8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,他們有恩典與真理,並與神連結。他們犯罪之後,與神隔絕;他們失去了與神滿有恩典與真誠的關係。

Q3:亞當和夏娃吃了能分辨善惡的果子,不好嗎?不就能讓人走在正直之道?
A:亞當和夏娃沒有聽從上帝的話,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,從此所有的事不再是完全的美好,羞恥和罪惡感進入人的世界,人們用自己的主觀、他人的評價、環境的遷就、、、、判斷善惡,也因此產生不同的情緒,孤單、快樂、憂慮、興奮、傷心、嫉妒、高興、怨恨、貪婪、、、。情緒若是正向的不易傷人,但負向的情緒就會使人困擾,甚而傷人傷己。

Q4:So, 我能……..…..?
A:p.22恩典與真理之所以是得醫治的因素,是它們對付了成長的主要障礙:罪惡感。
學習上帝的方法,運用在人與人的互動關係,以真理為基礎行恩典,就不易淪為放縱;以無條件的愛與接納行界限,就不易給對方附加窒息的壓力,「罪」也就不易產生了。

Q5:「罪」?
A:一般人提到罪直接的聯想就是做壞事、殺人放火、吃上官司、被法律定罪……。本章節所提的「罪」或罪惡感,常指的不是上述外在的「罪」,而是「罪」的前身內在的「惡」,例如:貪婪、驕傲、嫉妒、沮喪、憂鬱、愧疚、忿怒、敵意、排拒、恥辱、輕視…………「罪」容易使我們濫用了恩典與真理。


書中p.18所述「行淫婦人」故事中的一句話,耶穌說:『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罷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』,經由組員分享、互動後,感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:

1) 耶穌同時用了恩典「不定你的罪」 & 真理「不要再犯罪」。人與神的愛就連結了,這樣也是醫治的開始。
若用在與孩子的互動上,給與的恩典不能有附加條件,用「我了解。」「我願意原諒你。」「我懂了。」如此的接納肯定語氣就夠了,因為恩典是白白獲得的;訂定的真理規則要清楚,但不能期望孩子永不再犯。教導孩子時,足夠的接納、清楚的指引方向,是孩子成長重要的因素,隨時審視兩者運用的平衡桿能讓孩子健康的長大。

2) 耶穌是蠻有智慧的,因為祂把恩典放在真理之前。
當婦人聽到「不被定罪」時,她的內心一定感動到不行,她的生命從死變活,這是多大的恩惠啊!要婦人遵守「不再犯」的誡命,應會心甘情願的。
把這兩句話對調一下:「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罷。」
對一個死刑犯說「不要再犯罪」就是叫她先認清她現犯的罪,羞愧感和擔心不知將被如此處罰「恐懼」湧上心頭;雖接著又說「不定你的罪,去罷。」,我猜想婦人會心存「懷疑」的問:「祢說的是真的嗎?祢不處置我?」
~ 公主向前走:P.143 恐懼與懷疑,讓人對顯而易見的東西視而不見。~
這兒視而不見的東西,當然就是神的恩典與真理。

晚餐新聞報導有則讓人心寒的事件,標題寫著「少男、少女親熱,母親撞見,斥責,砍殺30刀」,螢幕上正播放警局裡,少女坐在椅子掩面而泣,相隔6步站立的離婚父親,手指女兒大聲斥罵:「妳怎麼那麼狠心,她養妳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,今天起我不認妳這女兒了。」

親子間的突發事件往往考驗著平日關係的累積,如果平日相處不睦,又沒累積足夠的正向互動,衝突很容易一觸即發,負面的情緒必然跟隨更多的負面傷害。心痛那行為偏差的少女,要無力面對殘酷的司法前,還要受到親人無情的鄙視。孩子今天發生這樣的事,這位父親啊!你也有很大的責任。

我心正處感傷之際,在旁同看新聞的婆婆說話了:「孩子不能不教ㄛ!不然就會被寵壞了,倫理道德全沒了。」「養子不教誰之過」看倌,這話口氣若是溫和、憐憫的就是種反省、建議心,但口氣若是嚴厲、有氣的,妳就能感受那是對人的指責,只差沒指名道姓。(婆對我平日的「放手」之愛,很感冒。但我很OK,因為我了解,她成長的過程缺少很多「恩典與真理」&「愛」。我、孩子都比她幸福許多。 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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